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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律师营销】律斗云孙霞-参加法律论坛后,我发现律师圈有一个“搞笑”的现象

4月15日,我参加“数法融生 智领未来”新兴法律服务论坛,其中各种合同管理、股权等法律+科技创新产品令人耳目一新,各位法律+科技大咖也对ChatGPT做了分析与大胆预测,还有嘉宾分享了对未来法律服务的一些市场趋势。

“数法融生 智领未来”新兴法律服务论坛现场

目前法律+科技的创新,主要分为三个方向:

第一类:在某一个场景下满足此部分用户群体的需求场景;第二类:为律师提升办公效率;第三类:打造一种特定法律需求的服务体系。

关于法律服务的未来市场空间,我整理了一些嘉宾的观点分享:

 律所发展的宏观趋势:

每年律所总人数按照12%的年增长率增长;

法律服务产业集聚效应显现;

律所规模化发展仍在继续;

 法律业务的市场需求空间:

金融类批量化案件的立案需求;

2021-2022年8月,银行卡纠纷已经公布的判决书总理是440333;

知产类客户的线上法律服务;

跨境电商法律服务;

数据合规法律服务;

 互联网时代的市场需求:

百度官方数据显示,平均每天有500万人在百度上找律师,有4000万人在百度上浏览和法律相关的内容。2022年底抖音用户数量破9亿,平台每天有40w条法律相关的搜索信息,互联网已经成为用户找律师的首选方式。

听完论坛,我发现法律圈有一个“搞笑”的现象,那就是论坛中关于营销的内容少之又少,律师们似乎都不太愿意谈“营销”。可能认为营销上不了台面,只有没有案源的律师才需要营销,让当事人看到自己在做营销会降低自己的身价和收费。

其实,案源充足自然不必营销,但如果缺乏案源,那我们就要需要让当事人看到自己。

律师,缺乏的从来不是专业的底色。20%头部律师入行早,资源丰富,案源充足,不屑于对外宣传自己。但是,行业内更多的是缺少案源的年轻律师,尤其是提成律师。对他们来说,没有案源就等于没有收入,目前全国律师已经接近60万,竞争已经如此激烈了,又该如何面对即将到来的75万+律师以及案源竞争?

做律师就像盖大楼,专业底色是建造大楼必不可少的基石,大楼建成后,想要吸引商户入驻就需要拥有一定卖点,比如地段、房型、附加价值、同类竞争优势等。在商户的决策过程中,可能会重点考察大楼的地产公司实力、后续服务能力以及业内口碑等等,而入驻后能够保持长期合作的关键,在于服务质量、响应时间等,再决定是否继续合作,以及转介绍。

关于律师们有这种“搞笑”的想法,我有几个建议:

01

 宣传要遵守律师执业规范中的宣传规则

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中规定,律师、律师事务所进行业务推广时,不得有下列行为:

(一)虚假、误导性或者夸大性宣传;

(二)与登记注册信息不一致;

(三)明示或者暗示与司法机关、政府机关、社会团体、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特殊关系;

(四)贬低其他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的;或与其他律师事务所、其他律师之间进行比较宣传;

(五)承诺办案结果;

(六)宣示胜诉率、赔偿额、标的额等可能使公众对律师、律师事务所产生不合理期望;

(七)明示或者暗示提供回扣或者其他利益;

(八)不收费或者减低收费(法律援助案件除外);

(九)未经客户许可发布客户信息;

(十)与律师职业不相称的文字、图案、图片和视听资料;

(十一)在非履行律师协会任职职责的活动中使用律师协会任职的职务;

(十二)使用中国、中华、全国、外国国家名称等字样,或者未经同意使用国际组织、国家机关、政府组织、行业协会名称;

(十三)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行业规范规定的其他禁止性内容。

02

互联网不是渠道,而是现代人的生活方式

互联网不是一种案源方式的选择,而是现代人的一种生活方式。我们每天的衣食住行,都离不开互联网的赋能,我们的思维模式和决策,也在不断历经互联网的洗礼。

亚马逊、淘宝等电商的兴起,让我们开始形成货比三家的购物心理;

大众点评的出现,让选择商家服务更有口碑依据;

优步滴滴的出现,让我们体验到快速出行的便利;

智能手机的出现,让超市口香糖的销量直线下降;

习惯互联网的年轻人,不爱主动社交,不选择熟人推荐,而是更倾向选择互联网中可以看到的人和服务,因此,哪怕是年轻律师,也可以凭借独一无二的专业和风格,吸引大批粉丝的关注和认可。

这就是互联网时代。

不要看轻每个人的法律需求,哪怕很小,因为很有可能是一类型人群共同的需求触发点。

03

互联网时代,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意见领袖

如果你固执的认为做短视频、做新媒体,就是网红,我不置可否。

但我想说,这就是一个人人都可以表达观点的时代,不再一味执着于权威,不再执着于一种固有方式,酒香也怕巷子深,如今就是一个可以重塑自我形象、优势、自我展示的时代。

04

律师需要重塑对“营销”的认知

营销不只包含广告,也不是推销。

营销是关于企业发现、创造和交付价值以满足一定目标市场的需求,同时获取利润的学科,帮助我们识别当事人未被满足的需求、量度目标市场的规模和利润潜力。

营销是一个系统工程,主要有4个环节支撑整个营销体系。

第一环:产品

第二环:盈利方式

第三环:销售渠道

第四环:传播渠道

放在法律行业内,「营销」就是通过创造历史服务价值实现交易的过程。

体现在,律所运营的战略与打法上;

体现在,服务的设计和包装上;

体现在,吸引潜在客户的路径中;

体现在,服务客户打造的法律产品里;

体现在,律师对自我品牌的包装里;

体现在,法律产品传播的通路里;

体现在,稳步运转市场化体系的考核上;

体现在,用运营引领律所未来发展的方向里。

对于律所运营,我的观点一向是运营引领律所发展,对市场时刻保持敏锐的关注度,保持对目标人群需求的满足率。同时,形成一支目标清晰、能征善战的团队,带领律所形成更持续、更稳定的案源路线,才是律所的长期发展之道!也欢迎更多感兴趣的律师朋友一起交流探讨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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