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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律所运营】律所创收持续不递增,最可怕的原因是什么?

👉引导语

近些年,律师事务所的互联网化进程逐步加快,部分律所依靠互联网红利,已经快速占据了一部分市场份额,而部分律所仍然按照之前运营方法,业绩持续不递增。尤其是这两年疫情,对法律业务来说既是风险,也是机遇,整个市场化体系不应流于表面,而应该逐步优化,顺势发展。

【律所运营】律所创收持续不递增,最可怕的原因是什么?

2015年左右,律师事务所的市场化运营进程开始了快速发展,这个阶段涌现出了大批以垂直业务领域、行业法律等为定位,以及一批以互联网案源为运营体系的律所,每月在百度等网络渠道投入几十万即可稳步创收,因为拥有创新的律所运营理念,在当下快速地占据了市场,并形成了一定的律所品牌形象。

这部分律所,依靠特色的定位和理念,在2015年到2020年之间运营和创收都相对比较平稳。但近一两年,不少律所都出现了创收降低的问题。在市场正常的情况下,只要每个环节正常运营,就能达到转化创收的效果。但是,从2019年到今年,全球大范围疫情,正常工作生活受到很大影响,线下服务持续间断,旅游、文娱等行业都受到了很大冲击,失业率暴增,对实体经济产生了很大的负面打击。

这几年,有的律所顺势而为,借势发展,依托互联网开辟了大片新市场;有的律所仍然按照之前的打法,业务大幅下降,在成本不变的情况下,律所创收持续不递增。目前不少律所的管理思路比较基础,对律所业务创收的占比、投入预算、未来战略等模糊不清,不知道哪块业务才是律所的核心业务,能够带来更大创收,对渠道搭建、人员团队等支出也缺乏长期考量,在应对巨大市场波动的情况下缺乏应对举措:

 疫情对法律业务是风险,也是机遇 

只看到市场波动,不懂得挖掘暗藏机遇

疫情对经济的冲击是主要的。

在疫情期间,有的律师业务遭到了严重缩水,常年合作的客户也出现了停止合作、欠费等情况。但是,紧随疫情出现的机遇也非常明显,比如一些法律业务的暴增,企业破产清算类业务、劳动者工资薪酬纠纷类业务、刑事类业务、集体诉讼类业务的数量呈上升和增多趋势。

【律所运营】律所创收持续不递增,最可怕的原因是什么?

涉诉讼业务中,租赁合同纠纷、采购合同纠纷、销售合同纠纷的数量呈上涨趋势;

非诉讼类业务中,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成本将会削减,企业破产清算类业务有所上涨;

在离婚案件方面,这几年中国离婚率增长更加明显;

在劳动法案件方面,隔离期而产生的工资薪酬问题,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导致无法发放工资问题,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等。

除了法律业务方向的变化,疫情期间当事人的出行来所、来京、案件审理等都出现了不畅问题。那么,疫情期间,针对暴增的法律业务,律所主任是否将现有财力、人力去做相应的调整?是否有考虑过应对风险、增加现金流的举措?在当事人不便来所后,是否有意识地提升电话咨询、视频咨询的谈案率?有没有思考过将可预见的风险转化为机遇?

市场永远在波动中,就算没有疫情的影响,也会有种种影响结果的市场风险存在,如同类竞品律所的竞争、线下渠道的人员变动重新建立等等,有风险应对的意识,也要有强有力的调整举措,将不利的局面的风险扩散最小化,与其担忧与迷茫,不如迎接变化。

有案源、邀约和谈案,律所创收就能提升?

市场化体系的流于表面与人才流失

市场化体系分为三个环节:案源、邀约、谈案。三个环节看起来很简单,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,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出现问题,尤其是两个环节之间的协作,更容易出现职权责不清、推卸责任、无人处理等问题,导致整体运营效果受到影响。

有不少律所主任认为,业绩不好,等于案源质量不好,其实并不一定。互联网端获取的案源,跟线下案源截然不同。由于我国普法程度较弱,加之为知识付费的意识不强,大多数网民在咨询自己法律需求的时候,质量差异性极大,在引导为知识付费时也需要相应的技巧。

基于互联网案源的质量不一、付费意识弱等特性,就需要后端接听电话的人员拥有多方面能力,比如解答法律咨询的能力、邀约来所的能力,以及多次回访跟进的能力,谈案律师则需要具备引导签单的能力,同时需注意避免解读过细,导致客户流失。

整个互联网案源体系,每一个环节都至关重要。目前不少律所的困境来自于运营体系的松散,既没有制定各个环节的明确考核指标、奖惩机制,也没有及时处理运营中出现的问题,导致优秀人才流失、部门之间协作难、团队状态松散、目标性差、创收目标很难完成。

【律所运营】律所创收持续不递增,最可怕的原因是什么?

有一个合作的律所,互联网案源体系起步较早,但是中层管理人才的培养没有跟上律所发展,各个部门存在职权责不清,尤其是谈案环节的人员培养和部门搭建环节问题严重,经常出现找不到律师谈案的情况,邀约环节和谈案环节矛盾重重,团队内部流程不清导致每月业绩很不稳定,网络运营人员不敢加投,逐渐失去了占据网络渠道的先机。

互联网渠道很多,不要把费用花在一个渠道 

案源渠道单一,难以形成良性循环

对于互联网案源体系来说,案源肯定是基础。通过建立多个渠道,线上与线下相结合,获取高质量案源。互联网付费广告渠道、O2O渠道、法律行业网站、新媒体等,不断拓展,形成稳定持续的案源系统,是整个互联网案源体系良性发展的关键。

法律行业的互联网进程起步较慢,加上法律行业专业知识的高壁垒,导致行业内专业营销人员很是缺乏,我17年进入法律行业,就经历过运营经验和行业不匹配的时期,这个阶段极考验运营人员的学习力和承受力,想要进入一个全新的行业,必须抛弃之前的经验,重新开始学习,梳理各个法律业务的程序与针对人群,才能将运营工作与法律业务结合起来。

目前,大多数的律所都在积极尝试互联网案源营销,往往有一个误区,认为做了某个渠道,就得到了获取案源的奥秘,其实并不然。渠道只是基础,挖掘不同法律业务的客户痛点进行针对型运营,在全网不同渠道分别做布局,在客户决策观望的过程中建立起信赖,才能获取高质量客户信息。

 明年的律所战略是什么?

全律所没有统一战略规划,缺乏管理

在律所发展的大前提下,不管律所规模和模式如何,都需要制定律所战略规划,比如年度或者五年规划,明确时间规划内的律所发展战略、时间规划、律所运营、人才培养、风险规避、创收目标等,内部核心人员共享,全年工作进度把控,才能顺利完成目标。

一般成熟的公司,CEO都会通过年度规划的方式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。而律所管理,同样也需要公司管理思维,需要律所主任对律所未来发展的模式、盈利进行分析与规划,同时,调动全律所资源为律所运营盈利赋能,逐渐形成能够抵抗风险的律所运营模式。

律所执行主任,往往都是律所创始律师担任,对于如何管理律所、制定律所发展战略,普遍缺乏系统性思路,在律所发展、人才引入方向能力不足。创办一家律师事务所,目的是单纯盈利、创建品牌,还是实现新的律所模式?律所主任的理念,直接决定了律所的未来。

【律所运营】律所创收持续不递增,最可怕的原因是什么?

近几年,关于律所运营模式的讨论很多,新型的一体化、公司化受到很多律所主任的青睐,对于整体律所模式,我一向是一个保守主义者,每一种运营模式都有自己的优势和时代需要。对于已经长期沿用某种模式的律所来说,我更建议轻成本尝试,新打造一支更适合新模式的团队,在律所内部形成两条或三条运营模式,在推进中不断尝试碰撞,从中挖掘出一些更有利于市场化运营的法律业务、法律产品,或者盈利路线,也未可知。

写在最后

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中,律所需要积极拥抱变化,寻求更适合发展和创收的运营模式。如果创收持续不递增,不妨从我上面说的这4个方面分析下原因。对于有些律所来说,思维的变革才是唯一的出路。以上内容供律师朋友们参考。

(文中图片均来源网络,如有侵权可联系删除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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